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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學生注意事項

辦理學生轉學注意事項

{{ $t('FEZ001') }} 註冊組長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一、 依臺北市教育局108年2月27日北市教國字第1083019012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「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」及「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學生轉學注意事項」辦理。

三、依據上開規定,申請本市學生轉出、入學時,請依下列事項辦理:

  1. 需查驗戶口名簿,確認學生確因家庭戶口遷移。
    本校學區為:樟樹里、樟林里、樟文里。
  2. 學生家長雙方(或監護人)需親自到場辦理,並繳驗雙方身分證件,並於入學申請書(含轉入及轉出)簽名
  3. 若父母其中一方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者,需出具委託書(且仍需繳驗父母雙方身份證),請見附件。
    (註:單親若為「共同監護」同上規定,否則依孩童之戶口名簿註記行使權利義務歸屬辦理)。
    委託書 如附件,請無法親自到場之家長或監護人預先填寫,並請委託人攜帶本委託書及相關證件資料至本校辦理轉學事宜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2019-02-27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7-29|

{{ $t('FEZ005') }} 434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