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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踐快訊

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111年度聽障專業10學分班計畫

{{ $t('FEZ001') }} 特教組長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
111年度聽障專業 10 學分班計畫

一、依據:教育部 1 11 年 7 月 29 日 臺教師(三)字第1112601328號。

二、目的:

(一)研究聽障教育之理論與實際。

(二)專業輔導高中、國中、小學、及幼兒園階段聽障教育與服務之師資。

(三)提昇普通班教師及特教教師聽障教育專業知能,提供學生適性教育。

三、辦理單位

(一)主辦單位: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

(二)承辦單位: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

(三)協辦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、各縣市政府、臺北市政府、新北市政府、桃園市政府、臺中市政府、臺南市政府、高雄市政府

四、上課時間

北區第一階段 111 年 11 月 19 日~ 112 年 1 月 15 日

南區第一階段 111 年 11 月 19 日~ 112 年 1 月 15 日

第二階段暫訂 112 年 3 月 11 日~ 1 12 年 6 月 11 日

五、上課地點

北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博愛樓 103 教室

南區 國立臺南大學 啟明苑 204 教室

線上「 聽覺的生理基礎 」 課程採遠距教學方式進行,於課前公告網址 。

六、參加人員:北、南區 各正取 20 名 ,並備取 5 名

優先順序如下:

1. 公私立高中、國中、小、幼稚園現職普通班教師(班上有聽障生優先)

2. 聽障生家長

3. 對聽覺障礙相關知識有興趣者

※若參加人員有需要手語翻譯或聽打翻譯服務,請於報名表備註欄註記,本計劃提供必要的手語及聽打服務。

七、課程名稱:每科2 學分,36 小時計

1. 聽障教育導論

2. 手語

3. 聽覺的生理基礎

4. 聽障教育實務舆服務

5. 聽能説話訓練含輔助科技

6. 專題演講 (4 小時

※每科課程應實施期末評量,未通過者,不予核發學分證明書或研習證明書。

八、報名方式:

1.採傳真或郵寄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,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,如名額已滿,將以參加人員之 1 3 項為優先錄取。開課當日,無故缺席者,視同放棄,若原先已報名及錄取本聽障學分班,卻無故未報到者為不予錄取 。

2.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聽障生,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 。

3.請於 10 月 14 日 (五)前 傳真或寄至本中心,傳真: 06 2137944 ,確定名單於 10 月20 日 (四 ) 公佈於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 http://www2.nutn.edu.tw/vhc/ 。

4.若有任何疑問請電: 06 2138354 ,洽詢 謝怡伶 小姐、 葉芳妤 小姐 。

九、學分證明或研習證明

1.具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 10 學分之學分證明書,請假時數各科至多 12 小時 超過 者則不發給 該科學分 。

2.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 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 180 小時研習時數證明,請假時數各科至多 12 小時超過者則不發給該科時數 。

十、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(差)假,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,期間之食宿請自理。

十一、本次學分班所需之經費由「111 年度聽覺障礙師資培訓工作計畫」專案項下支應 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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