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1.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2日(星期五)止,逾期恕不受理,俾利於本校進行初審審議及送件等相關事宜。
2.請填妥附件相關表件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繳交至本校註冊組。
3.本校推薦名額為1人,若為多人申請則召開審查會議。
4.申請資料經承辦單位複審後,將於111年10月初公布學生名單於環宇法律事務所網站,獲頒獎學金之學生並有可能接獲至環宇法律事務所參訪之通知。
5.獎學金之實施辦法、申請書、個資處理同意書及環宇法律事務所網站,詳見下方相關連結及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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