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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踐快訊

衛生福利部辦理112年度志願服務獎勵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
衛生福利部為獎勵民眾從事志願服務工作,凡服務時數達 3,000小時以上,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且持有志願服務績效 證明書者,均得申請獎勵:服務時數達3,000、5,000、 8,000小時以上者,分別頒授「銅牌獎」、「銀牌獎」、「金牌獎」及得獎證書;同等次獎牌之頒發,以每人1次為 限。

請於112年7月24日(週一)至輔導室資料組提出申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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