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測試測試

實踐快訊

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3學年度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
內容請參閱附件簡章

報名日期: 113年2月19日(星期一)起至3月8日(星期五)截止(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)。

報名資料:

(一) 填寫報名資料檢核表【附表二】

(二) 依序檢附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:

1.聯合安置登記表【附表三】。

2.學歷證件:申請國中部一年級者檢附國小畢業證書影本或在學證明書;申請幼 兒部、國小部一年級者免繳前述文件。

3.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。

4.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證明佐證資料(擇一檢附):

(1)持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者,請檢附正反面影本1份。

(2)持有縣市鑑輔會鑑定證明(名冊)或申請縣市鑑輔會鑑定安置相關文件者, 請檢附影本1份。

(3)幼兒部及國小部持有1年內或有效期限內(下次評估日期於本報名日期之後) 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,或6個月內之區域級以上醫院之診斷 證明書者,請檢附正本1份

5.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1張,背面填寫姓名,黏貼於聯合安置登記表【附表三】。

 6.附 A4掛號回郵信封1個,須書寫收件人姓名及詳細地址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1-30

{{ $t('FEZ014') }} 2024-02-29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30|

{{ $t('FEZ005') }} 85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