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內容請參閱附件簡章
報名日期: 113年2月19日(星期一)起至3月8日(星期五)截止(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)。
報名資料:
(一) 填寫報名資料檢核表【附表二】
(二) 依序檢附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:
1.聯合安置登記表【附表三】。
2.學歷證件:申請國中部一年級者檢附國小畢業證書影本或在學證明書;申請幼 兒部、國小部一年級者免繳前述文件。
3.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。
4.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證明佐證資料(擇一檢附):
(1)持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者,請檢附正反面影本1份。
(2)持有縣市鑑輔會鑑定證明(名冊)或申請縣市鑑輔會鑑定安置相關文件者, 請檢附影本1份。
(3)幼兒部及國小部持有1年內或有效期限內(下次評估日期於本報名日期之後) 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,或6個月內之區域級以上醫院之診斷 證明書者,請檢附正本1份
5.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1張,背面填寫姓名,黏貼於聯合安置登記表【附表三】。
6.附 A4掛號回郵信封1個,須書寫收件人姓名及詳細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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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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