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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踐快訊

清明掃墓防火宣導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依據:
內政部消防署「直轄市、縣(市)消防機關113年度清明期間消防安全整備指導計畫」。
二、目的:
為防範民眾於清明期間掃墓焚燒香燭、紙錢及雜草等行為,不慎引發火災,特於此期間加強防火宣導警戒工作,以提高民眾防火警覺及救災人員之應變能力,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。
三、實施期間:
自113年3月16日至4月7日止(參考本市民俗習慣及殯葬處「清明期間便民服務措施實施計畫」重點日期)。

四、清明掃墓慎終追遠時節,為避免林野火災發生,請市民朋友掃墓祭祖不使用火源,多加利用本市集中代焚紙錢及線上祭祖服務,並且除草不用火、帶走垃圾、勿亂丟菸蒂、燃放爆竹,共同做好防火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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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3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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