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教育部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, 自64年開始,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,
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。另依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,有關從事媒體素養教育、高齡教育、家庭 教育、多元文化教育等議題
卓有成就之團體或個人,皆符合本要點表揚事蹟。
二、有興趣者,請於113年6月15日前,將相關文件繳回。
(一)推薦資料表(請以A4紙張列印,請勿折疊或裝訂)。
(二)佐證資料(每份以15頁以內為原則,請加製封面、目錄及頁碼;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,無須裝訂或加裝透明膠片)。
(三)照片電子檔,請注意解析度並請附上重要文字說明:
1、個人:正面個人生活照1張、參與活動照片5張。
2、團體:團體活動照片6張、團體標章ai圖檔1份。
(四)承諾書。
(五)被推薦同意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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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4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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