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辦理「專業危機管理應用 於學校」培訓系列課程,內容請參閱附件。
一、增進中小學幼兒園情緒行為支援教師、專輔教師、特殊教育教師、一般教師、心理師 及相關專業人員行危機管理之專業知能。
二、參加者學習如何預防及安全地處理嚴重行為問題(連續的自傷、傷人、破壞),提供有 效的介入策略及最少限制的環境,降低個案與現場人員同時處於危險的狀態。
三、參加者能規劃學校層級之危機管理流程,以預防並支持所有具情緒行為需求學生的學 習需求。
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幼兒園)及特殊教育學校之行政代表、一般教師、特殊教育教 師、專任輔導教師、相關專業人員或縣市正向行為支持輔導團成員,由學校或國教署情 學校端簡章 支計畫培訓高階督導薦派,其報名資格如下:
一、至少三年以上的教學實務經驗,具處理或輔導學生嚴重情緒行為問題(連續的自傷、 傷人、破壞)經驗者。
二、具應用行為分析(ABA)或正向行為支持(PBS)理論基礎知能 (例如:執行過行為功能評 估、修習ABA相關課程)。
三、於辦理日兩週前完成三小時線上課程,以通過測驗之序號為錄取順序。
四、願意於實務工作坊培訓後實際操作四次回訓及成果發表。
五、薦派代表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,優先錄取:
1. 國教署情支高階培訓成員本人,或曾合作或推薦之學校薦派之教師。
2. 已有在實施多層級系統支持(MTSS)或全校性正向行為支持(SWPBS)之學校。
3. 特教學校。
4. 各種班型(普通班、資源班、特教班)都有之學校。
5. 校內目前有需要危機處理之個案(有連續自傷、傷人或破壞的行為)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6-27
{{ $t('FEZ014') }} 2024-07-27|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6-27|
{{ $t('FEZ005') }} 6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