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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踐快訊

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0127884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,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,說明如下:

(一)受理時間:

1、每年受理提案2次,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4年3月 14日(星期五);第2次受理收件截至114年9月15日 (星期一)止,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。

2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。

(二)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,學生提案流程為: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,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

(三)提案主題: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,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,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 會權責議題者,由各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;屬直轄市 縣(市)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 者,由學校性平會做成決議後移送直轄市、縣(市)主 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。

三、附提案單及提案流程圖一份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4-11-14

{{ $t('FEZ014') }} 2024-12-14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1-14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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